办公室费用入账,一直是财政人头疼的问题:水电费不能全抵进项税?桶装水往哪计?打印机入不入固定财物?……小编提示警醒咱们:管帐做账千万别固执哦~
“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一)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品、加工修补修配劳务、服务、非钱银性财物和不动产。其间触及的固定财物、非钱银性财物、不动产,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财物、非钱银性财物(不包括其他权益性非钱银性财物)、不动产。”
也就是说,若公司一起兼营了增值税的简易计税项目和一般计税项目,而办公室的水电费又一起用在两个项目上,那么对应简易计税的那部分,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,因而就呈现了有专用发票,进项税额却不能全额抵扣的状况。
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=当期无法区分的悉数进项税额×(当期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销售额+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)÷当期悉数销售额
因而,交税人在抵扣时,需求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依照上述公式分离出来,剩下的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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